1.被盜手機歸還。如果被盜手機價值較小,達不到盜竊罪的構成標準,那麽行為人就不會被判刑;
2.被盜手機價值較大,構成盜竊罪的,對加入俱樂部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對於積極退贓的行為,可以酌情視為減輕或者從輕處罰的情形;
3.不構成犯罪的,不予免除處罰,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對盜竊罪的判決如下:
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壹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三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要素:
1,對象元素。盜竊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所有權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這裏的所有權壹般是指法定所有權,但有時也有例外;
2.客觀要素。客觀上,行為人具有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盜竊,是指行為人違背被害人的意誌,將他人占有的財物轉移給自己或者第三人(包括單位);
3.主要元素。主體為壹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16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均可構成。
4.主觀因素。主觀上表現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綜上,盜竊手機行為構成盜竊罪的,行為人認罪、悔罪、返還贓物或者退賠,有下列情形之壹,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必要時,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