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後,補繳應納稅款並繳納滯納金,已受到行政處罰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2.偷逃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偷稅罪的構成要件:
1,偷稅罪的主要構成要件。偷稅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依法負有納稅義務的納稅人和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扣繳義務人,包括單位和個人;
2.偷稅罪的主觀要件。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犯罪故意,即明知應當納稅而故意逃避納稅。因疏忽大意而不納稅或者不納稅,不構成犯罪。這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重要界限;
3.偷稅罪的客觀要件。行為人為了逃避繳納稅款,客觀上采取了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憑證,在賬簿上多報支出或者漏報、少報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等手段;
4.偷稅罪的客觀要件。偷稅罪的客體是國家稅收管理制度。
綜上所述,中國初犯不需要坐牢,累犯或者情節嚴重需要坐牢。偷稅達到壹定數額應負刑事責任的原則,涉嫌構成偷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1條
偷稅罪中,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