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投訴公證處找哪個部門?
對公證員及其公證員的投訴,應向當地政府司法部門(司法廳或司法局)投訴。涉及賠償糾紛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附件:公證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壹條公證員及其公證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對公證處處以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公證處處以壹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可以並處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詆毀其他公證員、公證員或者以支付回扣、傭金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公證業務;
(二)違反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公證費的;
(三)同時在兩個以上公證處執業的;
(4)從事其他有償職業;
(五)為自己及其近親屬辦理公證,或者辦理與自己及其近親屬有利害關系的公證;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行為。
第二,公平的過程
公證處的公證流程壹般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出具公證書三個環節。
公證處的公證流程如下:
(1)申請和受理
1,應用。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交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托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其他代理人應當提交代理資格證明;
(三)需要公證的文件;
(4)與公證相關的財產權屬證明;
(五)與公證有關的其他材料。
2.接受
符合相關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當受理。
(2)審查
公證處受理當事人申請後,在制作公證書前,從法律和事實兩方面對當事人申請公證的事項及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調查核實。
(三)出具公證書
公證處根據審查結果,對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事項,依照法定程序審核、批準、制作、簽發、送達公證書。
3.去公證處需要帶什麽材料?
1.自然人、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托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
3.申請公證的文件。
4.公證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產權關系的,應當提交相關產權證明。
5、與申請公證有關的其他材料。
以上是關於投訴公證處找哪個部門的相關法律知識。綜上所述,投訴公證處壹般是找當地司法部門,涉及財產糾紛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訴。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