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目前我國受理產品質量問題的部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消費者協會、企業主管部門、商檢部門、人民法院等。
在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方面,國務院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分工明確如下:
1.在生產流通領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其下屬各級質量技術監督機構負責調查處理所有產品質量責任問題;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2、在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發現非法生產和經銷摻假產品、假冒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配合。
3、在市場上倒賣、騙賣劣質商品,凡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需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協助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協助。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查處;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同壹問題不得重復處理。
3.消費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要有哪些材料?
消費者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時,應提供由投訴人簽名蓋章的書面材料或詳細的口頭筆錄。其內容如下:
(1),投訴人的姓名、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
(2)被投訴方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
(三)購買商品或者服務的日期、名稱、品牌、規格、數量、尺寸、價格;
(4)、損害與經營者的交涉;
(5)、憑證(發票、保修憑證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工會和企業代表,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系的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第八十條
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