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歧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下的所有罪行都受我國刑法管轄。

歧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下的所有罪行都受我國刑法管轄。

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發生的壹切犯罪,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

我國刑法對屬地效力的規定和我國刑法對屬地效力的規定體現了屬地原則。我國刑法規定,凡在我國境內犯罪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壹律適用。除法律特別規定外,主要是指享有外交豁免權和特權的外國人可以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犯罪的,由當地司法機關適用當地刑法;在中國境內的船舶或者飛機上犯罪的,適用我國刑法;如果犯罪行為或犯罪結果發生在中國境內,則視為在中國境內犯罪,適用我國刑法。

刑法效力的範圍

壹、刑法效力範圍的概念

刑法效力範圍,又稱刑法適用範圍,是指刑法在時間和空間上的效力。刑法效力範圍涉及國家主權、民族關系和新舊法律關系,是刑法和刑法理論中的重要問題。我國刑法第6條至第12條明確規定了刑法效力的範圍。

二、刑法的空間效果

(A)刑法空間效力概述

刑法的空間效力是指刑法在哪裏、對誰有效,它解決的是國家刑事管轄權的範圍。綜上所述,解決刑事管轄範圍主要有以下原則:

1,屬地原則。這壹原則的含義是以地域為標準,主張凡在本國境內實施的犯罪,無論行為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應適用本國刑法。

2.個人原則。這壹原則的含義是以人民的國籍為標準,主張本國所有公民無論在本國境內還是境外犯罪,都應適用本國刑法;另壹方面,非公民犯罪,其刑法不適用。

3.保護原則。這壹原則的含義是以本國或本國公民的利益為標準,主張本國或本國公民的壹切利益受到侵害,無論犯罪發生在本國境內還是境外,無論行為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都適用本國刑法。

4.普遍管轄權原則。該原則的含義是以保護國際社會的共同利益為標準,主張對任何侵犯國際公約和條約所維護的各國共同利益的人適用本國刑法,無論犯罪人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也無論犯罪發生在本國境內還是境外。

以上原則都是合理的,但在具體應用中也表現出壹定的片面性。因此,現代國家的刑法中,單純采用上述原則之壹的越來越少。其中大多數是基於屬地原則,並采用其他原則。我國刑法關於空間效果的規定以屬地原則為基礎,以屬人原則、保護原則和普遍管轄原則為補充,吸收了各原則的合理之處,避免了各原則的不足。

  • 上一篇:NPC代表和CPPCC委員的法律地位有什麽區別?
  • 下一篇:限制生命自由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