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律師辯護和代理的區別?
辯護是壹種特殊的律師代理項目,律師代理壹般指律師的工作方式。
(a)律師作為辯護人,特別是在刑事案件中為被告辯護。
辯護人是指受被追訴人委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辯護人可以是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的單位,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屬、朋友。但只能指定律師辯護。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不隸屬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隸屬於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2)律師作為代理人
律師作為代理人,業務範圍廣,可以代為進行訴前調查、提起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刑事自訴案件;可以代理申請上市、申請專利、申請商標等非訴訟案件;可以代為起草律師函等法律文件。律師還可以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等。
二、辯護人的特點
辯護人在刑事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是獨立的訴訟參與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特殊維護者。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相同的辯護職能,這種訴訟職能獨立於指控職能和審判職能。辯護人具有獨立訴訟參與人的地位,按照自己的意誌進行辯護,獨立履行職責,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檢察官意見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誌的影響;既不能做“第二公訴人”,也不能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
出庭公訴的辯護人和公訴人應當具有平等的訴訟地位。都服從法院法官的指揮,依法履行各自的訴訟職能,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不得非法幹涉。辯護人在承擔辯護職能時,只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他的法律義務是忠實於案件的真相,尊重客觀證據,堅持真理。他既不能主觀臆想猜測,也不能歪曲事實,從而有效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
三、常年個人法律顧問業務類別
1.解答有關私有財產權和人身權的法律咨詢,包括但不限於債權債務、婚姻家庭、房屋買賣等。
2.起草、修改和審查涉及私人事務的合同、協議和其他法律文件;
3.接受私人委托進行陳述、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4.協助辦理私有財產(房屋、股權等)的過戶、質押手續。);
5.協助監管私有財產;代為辦理公證;
6、調查工商信息和其他合法材料;
7.協助用人單位與相關單位和個人就涉及其個人權益的法律事務進行協商;
8.接受私人當事人委托的其他法律服務,委托法律顧問代理訴訟、仲裁、勞動仲裁、行政復議和聽證活動。
律師的工作不僅包括接受委托,還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做證人、回答問題等等。律師也有資格接受法院的委托,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權接受公安機關的委托,為認罪認罰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