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應首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解決不了,他們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註意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3.通過訴訟解決。法院審理拖欠工資的訴訟請求時,壹般會依據《勞動合同法》進行審理,前提是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起訴後,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如果確實發生,壹般會決定及時發工資。有償還能力,經行政部門催告後拒不支付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勞動爭議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壹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如果用人單位不執行,農民工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屬於拖欠勞動者範疇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 *為報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破壞機器設備、殘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壞生產經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六條之壹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後拒不支付,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