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身經歷
記得那個星期天,我和另外兩個朋友晚上想吃火鍋。因為我們三個人離得不遠,所以選擇晚上在附近的火鍋店見面。記得當時是7點多,吃了大概半個小時,突然發現壹盤牛肉,外表很臟。顯然,我的朋友說他們可以改變它,但我更關心這個。然後我給服務員打電話,問他怎麽解決。服務員說可以。
我態度很堅決,說這個不行,除非全桌免費,經理不同意,外面兩個朋友說算了,打八折就行,但是我不願意,我們就壹直僵持著。然後我拿了壹張收據和臟牛肉(這個很重要)。我去前臺拍了他們的營業執照,相關許可證,店內照片。
然後我們三個人就待在酒店裏和經理吵了起來。最後,我們無法達成和解。我向市場監管局投訴。沒多久,兩名執法人員趕了過來,開始檢查。最後發現機器是漏油引起的,要求他們修理機器。
經過調解,店家提出賠償。我查了當時《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監督局執法人員也說根據《食品安全法》可以要求十倍賠償。我最後同意了,店家賠償我210元(壹盤牛肉21元)。
如何維權
其實我相信很多人做的不止壹件事,但這是吃的東西。先不說10倍的賠償。如果真出了問題,賠償10倍有什麽用?也能更好的督促生產者和銷售者把安全放在第壹位。遇到這樣的情況我該怎麽辦?筆者為大家總結壹下。
第壹件事是保留證據。妳應該給收據和物品拍照。店內環境還是有壹些單據的,但我覺得主要還是收據和物件。如果可能的話,還可以拍視頻取證。
其次,可以馬上要求店家賠償,明確告訴他們法律規定可以獲得10倍賠償,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
如果無法達成和解,可以向市場監管局舉報,最後壹般會得到賠償。
最後告訴妳壹個法律熱線:12348,這是壹個全國性的法律咨詢熱線,而且是免費的。如果遇到這類問題,不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先咨詢壹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