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反外國和國內法律的犯罪行為;
1.犯罪行為違反中國和外國的法律。中國公民在境外犯罪,其犯罪行為觸犯了外國法律。外國司法機關自然會根據所在國的法律進行處理。如果該行為同時觸犯了我國刑法,我國司法機關也會依據我國刑法進行追究。但所犯罪行根據刑法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中國公民在境外犯罪,只要犯罪行為觸犯了中國的刑法,中國就有權擁有管轄權。另外,雖然根據刑法規定,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不予追究,但如果行為人是國家工作人員或者軍人,則不受上述限制,無條件適用刑法。
2.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雖然行為人已經由外國司法機關審判,但我國對同壹行為仍有管轄權,並考慮外國判決和刑罰執行的事實。也就是說,壹個人在國外因犯罪受過處罰,回國後是否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需要綜合考慮行為人所犯罪行的危害程度,以及外國法院的量刑是否適當。
在不違反外國法律的情況下處理犯罪行為:
1.犯罪行為違反了中國的法律,但沒有違反外國的法律。犯罪行為只觸犯我國刑法,不觸犯外國法律。國內法院仍然可以適用刑法中的屬人管轄權原則,對犯罪行為行使管轄權。
2.該犯罪行為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但違反了外國的法律。壹般這種情況在國外的輕微犯罪中比較常見,但根據國內刑法不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都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上實施的犯罪,也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之壹或者結果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視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
第十壹條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的外國人的刑事責任,通過外交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