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主要是指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標準,並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對於企業來說,從原料進廠到產品生產銷售都要有標準,不僅有技術標準,還有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也就是要建立完整的標準化體系。
搞好企業標準化工作,對開發新產品、改善管理、調整產品結構、開拓國內外市場都有重要作用。
所謂標準,是指在綜合科學技術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經濟、技術和管理活動中具有多樣性和關聯性特征的重復性事物進行協商的基礎上,以特定程序和形式發布的統壹規定。
標準可分為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第三條標準化工作的任務是制定標準,組織實施標準,監督標準的制定和實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標準化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將標準化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五條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壹管理全國標準化工作。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本部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壹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標準化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本部門、本行業的標準化工作。第六條國務院建立標準化協調機制,統籌推進重大標準化改革,研究重大標準化政策,協調跨部門、跨行業標準的制定和實施。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建立標準化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標準化工作的重大問題。第七條國家鼓勵企業、社會團體、教育科研機構開展或者參與標準化工作。第九條對標準化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四十三條標準化監督管理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