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投資不違法,外匯投資交易在中國是合法的投資行為。
外匯投資是指企業以外幣資產與其他單位合作進行的合資投資或其他單位以外幣資產作為資本進行的合資投資。因此,企業投資包括兩個方面,即投資和被投資,是指投資者為了獲得投資收益而進行的不同貨幣之間的兌換行為。
外匯是國際匯兌的簡稱,有動態和靜態兩種含義。
動態的含義是指將壹國貨幣兌換成另壹國貨幣以清償國際債權債務的壹種特殊的商業活動。
靜態是指可以用於國際結算的外幣和以外幣表示的資產。
外匯壹詞通常是指其靜態含義。
其特點是風險大,風險可控,操作靈活,杠桿率大,收益高。
第九條個人經常項目經營性外匯收支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壹)個體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通過其外匯結算賬戶購付匯和結匯;其外匯收支、進出口核銷和國際收支申報由機構管理。
個體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取得個人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其他執業證書,並按照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登記備案,取得對外貿易經營權,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的個人。
(2)個體工商戶委托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辦理進口的,本人憑與代理機構簽訂的進口代理合同或協議購匯,所購外匯通過本人外匯結算賬戶直接劃入代理機構經常項目賬戶。
個體工商戶委托有外貿經營權的企業辦理出口的,可以通過自己的外匯結算賬戶收結匯。結匯憑與代理機構簽訂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協議及代理機構的出口貨物報關單辦理。代理企業將個體工商戶名稱、賬號等核銷規定的材料報當地外匯局後,可將《個體工商戶收賬通知書》作為核銷憑證。
(三)境外個人旅遊購物貿易方式下的結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個人旅遊購物報關單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