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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會要求外賣賠償損失嗎?

外賣損壞是意外,不是故意的。妳不必為此付錢。如果要付款的話,由商家支付,而不是商家的快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 * *消費者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可以向經營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接受消費者賠償請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接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損失;追加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但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不會誤導消費者的缺陷。

如果妳的外賣被偷了,沒有送到,妳可以要求商家給妳做壹份新的。除非麻煩,外賣自願付費,否則外賣和顧客之間不存在法律關系。

我們壹般叫外賣,有外賣會送到我們這裏。外賣送到後,顧客仍然有評論的權利,可以是贊,也可以是壞。好像權利很大。外賣應該和我們有壹定的法律關系嗎?

其實不是的。雖然我們有對外銷售的評價權,甚至有催單權,但這與法律無關。我們只是和外賣的老板,也就是外賣平臺有法律關系,外賣只是作為平臺的雇主為我們服務。

既然與法律無關,那麽無論送餐員在送餐過程中出現什麽問題或意外,都與顧客無關,妳也不能基於“我給妳送餐,妳就應該承擔責任”的想法要求顧客承擔責任。

換句話說,如果顧客需要承擔送餐員送餐的責任,那麽取外賣的成本就會大大增加,沒人敢點外賣了。壹個粗心的顧客可能會吃外賣,失去壹切。

顧客應該尊重和愛護送貨人員。

雖然顧客與外賣沒有法律關系,但我們還是應該尊重和珍惜為我們送外賣的人。雖然做外賣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但是他們的工作值得尊重。

外賣真的是日曬雨淋很辛苦,甚至有被燙傷的風險。由於外賣是大家吃飯時最需要的,所以外賣為了不錯過大家的飯,總是加壹匹馬去沖,往前跑。我們吃過熱飯,外賣可能還餓著,忙著,想想都不容易。

而且壹份外賣在高峰期可能要同時送好幾份飯。我們越催他們,他們就越著急,最終會因為著急而出現壹些問題和意外。所以我們可以尊重和珍惜他們,給他們寬容和理解,然後也許他們會有更輕松的生活。

標簽

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可以想象壹下,如果沒有外賣,我們的生活會是什麽樣子。至少生活節奏會加快,甚至生活質量會下降。

所以,即使送貨員的壹切都與我們無關,給予他們尊重也是非常必要的。而且配送員基本維持了特殊時期城市生活的運轉。這是壹個非常偉大的職業,無縫連接了人生的時差,讓很多人活得更輕松。當他們收到快遞時,他們應該說謝謝。隨著世界經濟的快速發展,他們也可以在家裏吃到美味的飯菜來增加他們的幸福感。他們的快遞員沒日沒夜的努力工作來養家糊口。他們值得我們尊敬和友善。根據法律,他們不需要付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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