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提高風險洞察、防控、化解、治本、轉化能力,重點防控五類風險。
(壹)防控政治安全風險。加強政治安全力量維護和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政治安全風險研判、防控協同、防範化解機制,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堅持暴力恐怖常態化,深化“去極化”工作,防範暴力恐怖襲擊。
(二)防控社會安全風險。加強社會治安整體防控,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嚴懲群眾反映強烈的涉黃、吸毒、盜竊、詐騙等突出違法犯罪,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深入研究新形勢下犯罪活動的特點,完善打擊犯罪的新機制。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引導機制和危機幹預機制,預防個人極端暴力事件的發生。
(三)預防和化解重大矛盾糾紛。完善新形勢下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機制,暢通和規範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推進領導幹部特別是市縣領導幹部每月到基層走訪。
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落實《信訪條例》,認真解決信訪積案和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完善基層治理平臺,充分發揮調解、仲裁、行政復議、訴訟等化解矛盾途徑的作用,排查化解重點領域矛盾糾紛。
(四)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風險。從最突出的問題入手,加強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管,推進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從最基礎的環節入手,推進城鄉公共安全監管執法綜治壹體化。
彌補最明顯的短板,推動治安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變。從最關鍵的責任入手,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壹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原則。
(5)防控網絡安全風險。完善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加強網絡領域法制建設,全面清理網絡政治謠言等有害信息,嚴厲打擊網絡賭博、毒品詐騙、涉槍涉爆等違法犯罪,整治網絡黑灰產業。
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依法打擊侵犯公民隱私、竊取數據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落實“三同步”機制,牢牢掌握網上輿論主動權。
以法治為保障。
法治保障是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明確的是,這裏的“法治保障”不是“法治保障”,也不是法治保障社會治理的工具,而是“法治保障”,即社會治理要完全遵循法律,在法治原則下進行,從而獲得法治的保障。
“法治保障”不同於“法治保障”。“以法治保障”是法律的要求,法律被視為促進和保障社會治理目標實現的工具。這意味著在憲法法律之上有壹個主宰,最終可能仍然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以“法治為保障”的社會治理是社會治理的要求,要求社會管理者在尊重法律的崇高性、遵循法治要求的基礎上進行社會治理,使社會治理的各項措施符合憲法和法律的要求。
法律是社會治理應當遵循的準則,也是評價社會治理措施合法性的標準。法律是人民意誌的體現,以法治為保障的社會治理實際上是按照人民意誌進行的社會治理,體現了人民當家作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