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八條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被欺詐的壹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四十九條第三人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並且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網絡借貸的風險:
1,低息貸款“利息滾動”
網貸平臺往往以較低的分期利率吸引學生。有些網貸平臺甚至宣稱月息1,但實際上這些小貸很多都遠遠超過了目前銀行信用卡的分期利率。而且壹旦欠款逾期,要支付的違約金率也是相當高的,而且是按天計算的。這些違約金和利息比貸款本金還多,有的網貸平臺甚至不允許提前還款,形成了事實上的高利貸。
2.缺乏審查導致欺詐貸款的風險。
大部分校園網貸平臺對學生貸款的手續要求非常簡單。只需填寫身份證和學生證的復印件就可以很快拿到錢,大部分手續甚至完全在線。有些網貸平臺需要上傳我持證申報貸款的視頻。壹個學生被冒名頂替貸款後,自問為什麽從來沒有拍過宣布貸款的視頻,也沒有簽字。答案是“視頻中的學生看起來和妳很像”。可見,校園貸幾乎沒有對借款人身份的核實,容易出現騙貸風險。同時,部分學生個人信息被冒用,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背負巨額債務,這對受害者及其家長來說都是意外。此外,壹些不法分子還利用校園高利貸騙取學生財產和存款,或者利用學生個人信息進行電話詐騙、信用卡詐騙。
3.討債公司威脅恐嚇。
相比銀行催促信用卡還款,各種網貸公司更是使出“狠”手段。學生不能按時還款,就雇傭討債公司討要欠款。很多討債公司到學校鬧事,威脅學生家長,甚至采取威脅電話、暴力、拘留、跟蹤等違法犯罪手段討債,讓學生坐立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