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以下商品七天限制無理由退貨:
1,定制商品;
2.新鮮易腐貨物;
3.未包裝的音像制品;
4.計算機軟件;
5.投遞報紙和期刊。
網上購買的水果屬於鮮活易腐商品,壹旦商家發貨,買家為了保證水果的新鮮度,很難爭取退貨。
雖然法律限制水果等商品七天退貨,但如果商家或快遞公司有過錯,買家仍可積極爭取權益。
1,商家有過錯。
商家提供水果等商品時,需要保證水果出庫時的新鮮度。如果當初提供的水果已經腐爛,那就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侵害。
這種情況下,買家可以主動主張商家的過錯,買家不能無理由拒絕七天退貨。但在實踐中,通常是買家與商家協商,因為將水果寄回會增加水果的腐爛程度,所以壹般主張商家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如果商家拒絕承擔責任,買家也可以主動找電商平臺投訴。如果購買的水果價值較大,建議可以積極起訴維權。但如果想走法院起訴路線,建議需要先提取證據,比如以照片的形式記錄爛果。
2、快遞員有過錯。
在網購的途中,商家與買家交易的實現需要經過快遞公司的中間過程,因為這個過程是人為導致的,所以如果快遞公司在運輸過程中未盡到註意義務,造成水果碰撞等損害,那麽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最後,其實在網上購買時令蔬菜水果,由於運輸條件的限制,很難保證商品的新鮮度。所以如果大部分買家收貨後發現水果爛了,需要先排除自己的責任,比如是否主動代收快遞等。只有排除自己的責任後,才能確定是否向商家要求進壹步的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