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網絡安全法的企業責任是什麽?

網絡安全法的企業責任是什麽?

1,用戶發布信息管理義務。網絡運營商對其平臺上的信息負有管理義務。《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手段包括巡查互聯網上的公共信息。工信部《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公安部《互聯網危險品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國家信息辦《互聯網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都要求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對公共信息進行實時檢查。2.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的義務網絡經營者在經營中會收集大量的個人信息,保障個人信息安全是網絡經營者的基本義務。《網絡安全法》第40-44條對網絡運營者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做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3.違法信息處置義務網絡運營者應當立即處置其用戶發布的違法信息。《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網絡運營者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傳輸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措施,防止該信息傳播,保存相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4.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義務網絡運營者通常通過公司章程、用戶協議和網絡管理制度對網絡平臺和用戶進行管理。為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網絡運營商首先需要建立和完善內部安全管理體系。《網絡安全法》第21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絡安全負責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5.用戶身份信息審核義務建立用戶身份信息系統有助於構建可信的網絡空間。《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網絡運營者應當為用戶提供網絡接入和域名註冊服務,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接入程序,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信等服務。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 上一篇:退休兒童優先教育辦法
  • 下一篇:微信R&D行程單代碼是否涉及侵犯隱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