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由於缺乏監管,其流通和交易形式類似於大川證券的發行上市,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過程和交易結果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監管。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也不透明,交易價格波動較大,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
其次,它沒有得到央行的批準,所以在中國不能作為貨幣使用。壹旦遇到政策監管,很可能會遇到無人接管價格暴跌的風險,而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貨幣的相應條款。因此,投機區塊鏈就相當於在寒冷的冬天裸奔,這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區塊鏈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被少數詐騙分子和非法集資者用作洗錢的工具。
綜上所述,區塊鏈投資雖然目前沒有合法不合法的法律依據,但由於法律的制定往往晚於市場,壹旦規範,區塊鏈投資的價值就可能喪失,而區塊鏈技術分散的特點很容易被用作違法犯罪的工具。因此,建議謹慎參與區塊鏈投資,避免不可挽回的風險。
法律依據:《刑法》第壹百九十四條實施金融票據詐騙,有下列情形之壹,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明知是偽造、變造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無效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
(四)簽發空頭支票或者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騙取款物的;
(五)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者在簽發匯票、本票時作虛假記載,騙取財物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款憑證等銀行結算憑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