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賬號的所有權屬於騰訊。用戶完成申請註冊後,只獲得微信賬號的使用權,微信賬號的使用權只屬於初始註冊人。同時,初始註冊人不得授予、借用、出租、轉讓或出售微信賬號或以其他方式允許非初始註冊人使用微信賬號。
“對於向犯罪分子出售微信號的賣家,在出售時明知對方是購買微信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認定為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 * *共同實施者或者* * *犯罪分子,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微信安全中心宣布,為規範微信個人賬號信息發布行為,保護用戶信息安全和合法權益,微信個人賬號將以任何形式發布、展示、傳播各類“非法違禁品”銷售信息,均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騰訊微信軟件許可及服務協議》和《微信個人賬號使用規範》的規定。根據違規嚴重程度,對相關個人賬號、聊天群進行逐級處罰;對於朋友圈相關的違法信息,壹發現違法內容就刪除。
微信方面表示,半年來,我們通過用戶投訴舉報數據,經核實確認後,對發布“非法違禁品”銷售信息的16000多個微信賬號進行了階梯式處罰,封禁了5000多個涉及“非法違禁品”銷售的微信群,封禁了3500多個涉及傳播“非法違禁品”的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