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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州教育局程艷華的由來

濱州教育局的程艷華原籍濱州。

擴展知識:

程艷華曾任濱州市教育局縣級巡視員。2023年7月,據濱州市紀委監委消息,程艷華被開除黨籍;取消其按規定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涉案財物壹並移送。曾任濱州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濱州市教育局黨組成員、縣級巡視員。

2065438年3月21濱州市紀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等3起典型問題。經查,程艷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於2013年7月違規使用公車;違反廉潔紀律,2013年7月攜妻子參加教育研討會,浪費公共財產;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

造成部門負責人持續違紀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辦理相關費用,借機在系統內報銷培訓費、工作會議費安排他人虛開發票,報銷其他公務接待費或套取資金用於其他支出。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給予程艷華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經市委常委會、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免去其濱州市教育局黨組成員、縣級巡視員職務。

2023年7月,來自濱州市紀委監委的消息稱,經濱州市委批準,濱州市紀委監委對濱州市教育局原黨組成員、縣處級巡視員程艷華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程艷華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和消費卡,借用車輛進行管理和服務;違反規定從事有償中介活動的;虛增開支套取公款,私設“小金庫”;貪欲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公款,在工程承包、教育附加費申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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