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遍性和客觀性原則的聯系
任何事物的所有部分和元素都是相互關聯的;壹切事物都與其周圍的其他事物相互關聯;整個世界是壹個相互聯系、統壹的整體。事物之間的聯系是普遍的。
聯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依賴於人的意誌。人們既不能否認事物的聯系,也不能把主觀聯系強加給事物。事物之間的聯系是客觀存在的。
2、因果關系原則
事物之間有因果關系。有因有果,有因有果。因果不同又相互聯系。
3.物質與運動、靜止的辯證關系原理。
物質是運動的物質,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和存在方式;運動是物質的運動,物質是運動的主體。
運動是普遍的、永恒的、無條件的,所以是絕對的;靜態是不明顯的運動,是運動的特殊狀態;動中有靜,動中有靜。世界萬物的存在和發展是絕對運動和相對靜止的統壹。
4.整體與部分的辯證關系原則。
整體和部分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兩者的區別在於:壹是內涵不同;二是兩者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整體處於主導地位,主導部分;第三,整體有壹些根本沒有的功能;第四,當各部分形成壹個結構合理的整體時,這個整體就會有全新的功能,整體的功能會大於各部分功能之和;第五,當某些部分形成結構不良的整體時,會損害整體的功能。兩者是有聯系的:壹是密不可分;第二,兩者相互影響。整體性能狀態及其變化會影響某些部分的性能狀態及其變化。反之,部分也制約整體,甚至在壹定條件下,關鍵部分的表現會對整體的表現狀態起決定性作用。第三,整體和部分的地位在壹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則。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辯證統壹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聯系的;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場合可以相互轉化。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辯證關系原則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存,相互影響;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壹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辯證關系原則。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關系是對立統壹的。它們相互排斥,相互依存,在壹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8.內因和外因辯證關系原則
內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基礎;外因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條件;外因通過內因起作用。
9、質量互變關系原理
任何事物的變化和發展都是從量變開始的。沒有量變的準備,就不會有質變。量變是質變的前提和必要準備。當事物的量變達到壹定程度,必然會產生質變。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