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之友:
非法集資嚴重損害人民財產權益。
非法集資嚴重損害人民群眾財產權益,危害市場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為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我市良好的金融秩序,現將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非法集資嚴重損害人民財產權益。
1.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規,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互聯網等方式,向不特定社會對象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資金的行為。
2.非法集資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人民法院、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和懲處。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規定的非法集資,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九十二條規定的非法集資,將以集資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明知是非法吸收公眾資金而為其提供幫助,並從中收取代理費、好處費、回扣費、傭金、提成費等費用,構成非法集資,是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任何投資都有風險,高收益往往伴隨著高風險。根據我國法律,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目前,只有經中國銀行業和保險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的各種銀行機構才能吸收公眾存款。廣大市民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理性投資,提高識別非法集資的能力,保持清醒頭腦,拒絕高息誘惑,遠離非法集資,避免個人財產損失。
4.廣大市民如發現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或借用合法業務形式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請及時收集保存廣告資料、推介會錄音錄像、合同協議、轉賬憑證等證據,並主動向當地公安部門舉報。
報案電話:110。
理性投資咨詢電話:8090476
濰坊市防何方除治非姬發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濰坊市公安局
2021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