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委托代理人是指受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在訴訟中行使代理權,代為行事的人。委托代理人壹般是懂法律的人或律師。當事人通過委托代理人進行訴訟,可以充分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職責如下:
(1)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委托書不明的,委托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被代理人明知委托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活動的,由委托人和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職責,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或者所代理的他人從事民事活動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種情況實際上是代理人的任意代理行為。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被代理的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3)為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以將其取得的代理權授予他人。委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未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的,事後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委托人不同意的,代理人應當對其委托的人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此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