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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餓不冷,大學生偷外賣被抓過很多次,那他為什麽還會頻繁偷?

南京某知名高校正在準備考研的大學生周,因多次偷外賣被刑事拘留,經查有10余次。據媒體報道,家裏有三個兄弟姐妹為了他的學業輟學。家裏三個兄弟姐妹輟學讓他上大學,考研。可見家庭條件已經相當困難了,所以他頻繁偷外賣的原因只有壹個可能:貧窮和饑餓。

餓了就偷,窮了就搶?在報道視頻中,我見過大學生拿到學校畢業證完成相應學業,在校外租房子住的。看到報道視頻,在南京租房子大概需要1000元。既然家裏窮,為什麽還有錢在外面租房?既然我們知道在哪裏買外賣,我們應該總是點外賣。我們既然窮,為什麽還有錢點外賣?這個細節值得深究。我個人認為這和窮沒關系。家裏那麽多人供他讀書,他的基本生活應該是有保障的。因為饑餓而偷竊,是他自身精神層面的退化,是個人道德和美德的問題。而且作為名牌大學的本科畢業生,還可以壹邊工作壹邊考研。他有手有腳,可以靠知識或勞動掙錢。比他窮的人很多,他見沒人餓就偷外賣。他可能不是錢包窮,而是心裏窮。

貧窮不是敗壞道德的借口,但我們不妨給個機會,看到很多網友說偷外賣十次大概涉及幾百塊錢,刑事拘留太多了。但是貧窮不是所有事情的借口。偷竊確實是壹個道德品質的問題。那麽是什麽原因造成的呢?是社會的責任嗎?還是他個人的責任?如果他能無憂無慮地吃飯。他會偷盒飯嗎?如果他真的是呢?習慣偷東西??他還偷過其他東西嗎?我覺得南京警方應該全面調查後再決定是否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但需要根據刑法總則的規定,考慮周是否構成犯罪。情節明顯輕微無危害的,不認為是犯罪?這個案子應該駁回。刑法的最終目的是防止再犯,而不僅僅是懲罰本身。但是偷竊也應該受到懲罰。

法律無非是親情。法律的意義在於預防和教育。執法需要溫暖。周自己也交代,壹開始偷過壹次,沒人查。後來不買米了,幹脆偷了。看起來不像是窮得吃不上飯。南京肯德基麥當勞做臨時工,壹小時20元,半天100。壹個月20天要2000。現在這個社會只要願意勞動,就永遠不會餓死。歸根結底還是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識。他認為偷外賣只是壹件很小的事情,大家都會嫌麻煩而不去追究,所以不算侵犯他人利益。據他自己說,他已經記不清偷了多少次外賣了。而且在如此困難的家庭條件下,他甚至沒有意識到畢業後要盡快步入社會,壹邊工作壹邊考研,為家庭減輕負擔。他也選擇了避開社會考研。他真的排除自己參加社會競爭了嗎?官方媒體稱:窮人家生孩子難不是鬧著玩的?他不是冉阿讓,但我們不妨給他壹個機會。?並進壹步說:社會應該為貧困家庭的孩子提供壹條順暢的上升之路。讓貧困生看到希望是壹種社會正義,也包括給他們必要的、法律允許的原諒機會。

可能是最近看了太多社會治理的知識,會覺得偷雖然可惡,堅決抵制,但網上全是罵他的聲音。其實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反思壹下他為什麽要偷?為什麽要偷,懲罰不是最終目的,他的案子也不代表這樣的事情很少。我們的國家和我們的制度應該如何引導和防止這樣的事情高頻率的再次發生?我覺得這才是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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