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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病假的原因是什麽?

法律分析:1。身體不適:“身體不適”是最常用的請假理由。任何感冒、頭痛、拉肚子、嘔吐或急性闌尾炎都可以作為身體不適的原因。而且往往很明顯妳身體不好,所以這個理由也是請假的十大理由之首。2.家裏的東西:“家裏的東西”的定義很難確認。雖然經常作為請假的理由之壹,但最好先了解老板的想法,通過批準的理由確定自己可能會申請請假。比如妳的父母生病了,或者妳愛的人出事了,妳需要幫助去處理。這個時候,妳被批準休假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如果家裏廁所壞了,需要找人修,有些老板會認為這是妳的家事,不應該影響他給妳發工資上班的時間,所以被批的可能性不高。而且如果經常擅自請假,不僅假沒休完,還可能影響老板對妳的印象,年終績效獎金可能要做好縮水的準備。3.孩子生病:對於很多職業女性或者丈夫來說,“孩子生病或者孩子學校的事情”是最常見的請假理由,尤其是現代,很多家庭都是雙薪家庭,夫妻雙方都是上班族。所以壹旦孩子出了什麽事,往往需要夫妻雙方都請假去處理。不管孩子的病嚴重不嚴重,只要以孩子的名義出來,誰敢不同意妳請假?情緒主管甚至會熱淚盈眶地要求妳照顧好自己,在孩子沒好之前不要急著上班;誰知道妳是真的帶孩子去醫院急診打點滴,還是去麥當勞吃漢堡和滑梯?但是,未婚上班族千萬不要利用這個理由。壹方面會引起老板的懷疑,另壹方面會讓人懷疑妳的私生活。4.交通事故:對於很多通勤族來說,最頭疼的就是“交通問題”,尤其是上班時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影響交通。所以“公交車”或者“火車晚點”是很多上班族請假遲到的原因。這個理由通常會讓老板不高興,但肯定會承認,但前提是妳必須有錯誤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作息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下列節日期間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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