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根據員工在公司的工作時間,可享受三至二十四個月的病假醫療期,並須由醫院出具病假單。病假是指勞動者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當根據勞動者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壹定的病假;
2.休病假的工人可以照常拿到工資。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病假申請流程:
1.員工需要提前向直屬領導申請普通病假,經直屬領導同意後填寫病假條,將緊急工作移交給同事;
2.員工病假超過幾天的,報經理批準,批準後同上;
3.如果是緊急情況,無法填寫病假條,可以先通過電話、短信等聯系方式通知直屬領導或家屬請假,處理後再將病歷復印件等材料交回公司,完善請假手續。
綜上,病假醫療期規定了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和不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醫療期長短是有法律標準的。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時,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壹)實際工作年限不滿十年,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是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不滿五年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十二個月;
十五年二十年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是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
醫療期為三個月的,計算六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六個月的,計算十二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九個月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十二個月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十八個月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