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制度:
這是壹項基本的國家行政制度。傳統的戶籍制度是以家庭為單位的人口管理方式,與土地直接相關。現代戶籍制度是國家依法對公民的出生、死亡、親屬關系和法定住址進行采集、確認和登記,以保障公民在就業、教育和社會福利等方面的權益的法律制度,是壹種面向個人的人口管理方式。
村莊到社區問題:
1,名為“社區其實是村”的社區管理體制不符合現代城市建設的要求。
2.新老居民的權利義務不對等。由於原村民與原村集體經濟關系密切,“村遷居”後村集體經濟未得到妥善處置,造成原村民與社區新居民關系不和諧。
3.原村集體資產流失嚴重,不穩定因素增多。
4.“村改居”中社區幹部的角色轉換不到位,過時的管理方式不適應現代城市的建設。
5.“村改居”社區的地理範圍並不明確。
村改社區的意義:
村改社區簡單點就是農村戶口改為居民戶口,也就是所謂的‘農轉非’,村委會改為居委會或社區委員會。當農村不再利用農業進行生產時,農民不再從事勞動,至少有三分之二的農民不再從事勞動。
村改居社區可以滿足村改居的條件不再以農產品收入為依據。但是村改居改革還在探索中,國內還沒有完善的標準,所以我們會更加關註中國的城市化進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二條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應當對居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居民委員會協助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的工作。
第三條居民委員會的任務是:
(壹)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二)辦理本居住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
(三)調解民事糾紛;
(四)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五)協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機構做好公共衛生、計劃生育、優撫救濟、青少年教育等與居民利益相關的工作;
(六)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