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的違法所得是否從成本中扣除?
違法所得是否從成本中扣除,視具體情況而定。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構成非法投機行為的,非法所得的計算方法是:
1,凡有進價的,包括批發價和零售價,銷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視為違法所得;
2.屬於生產加工的,其生產加工產品的銷售價格與成本價的差額,視為違法所得;
3.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4.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5.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6.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九條。
沒收財產的範圍沒收財產是指沒收犯罪分子的部分或者全部個人財產。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為犯罪分子及其家屬保留必要的生活費。
判處沒收財產時,不得沒收罪犯家屬所有或者應得的財產。
第六十條
沒收財產前犯罪分子所負的合法債務,需要用沒收的財產償還的,應債權人要求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