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什麽樣的行為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1.行為人的行為違反了法律,包括直接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和國家政策、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行為。
2、行為給受害人造成了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人身傷害。
3.行為人的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4.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即故意或過失參與其行為和損害。滿足這四個條件,行為人就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未成年人造成的交通事故誰負責?
1和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年齡較小或者精神、智力障礙的屬於無行為能力人,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2.未成年人發生交通事故,由父母(或無父母的其他法定監護人)承擔責任。如果這
3.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已盡到監護責任,應適當減輕其民事責任。
三、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義務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民事責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民事責任基於民事義務,是違反民事義務的法律後果;
2.民事責任的目的是恢復被侵害的權利;
3.民事責任在法律上是強制性的;
4.民事責任是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