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貸款人直接向其要求還款,並可通過協商、調解或訴訟等方式收回貸款;
2.借款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貸款人應向其監護人追償;
3.對於未能償還貸款的成年學生,應由學生本人承擔還款責任;
4.對於未成年學生不還款,壹般由其監護人負責。
未成年人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能力:根據《民法》的規定,未成年人根據年齡和智力分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父母或監護人的責任:未成年人的債務通常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3.教育和矯正措施:未成年人的不當行為除了承擔法律責任外,還可能伴隨著學校或家庭的教育和矯正措施;
4.刑事責任年齡:我國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已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由父母或者監護人責令管教。造成損害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綜上所述,未成年借款的處理方式主要由借款人的年齡和民事行為能力決定。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貸款人可以直接要求其還款;借款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貸款人應向其監護人追償;對於未能償還貸款的成年學生,應由學生本人承擔還款責任;對於未成年學生不還款,壹般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條
未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壹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作為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前款規定適用於八周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