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未登記的動產物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
享有不動產物權而未依法登記的,不發生物權效力。請求相關權利時,訴訟時效為三年。
《民法典》第232條處分了依照本節規定享有的不動產物權。依法需要登記的,不登記不發生效力。
《民法》第188條要求人民法院保護公民權利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
二、訴訟時效不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物權請求權是指基於物權的請求權,即物權人在其財產受到侵害或者可能受到侵害時,有權請求恢復物權的完善狀態或者防止侵害。物權請求權是基於物權的獨立請求權,與物權密不可分。
原則上,訴訟時效不適用於物權請求權。主要原因如下:壹方面,物權請求權是物權效力的具體表現,包含在物權權能中。只要有物權存在,物權請求權就應該存在。由於物權本身是支配性權利,不適用訴訟時效,所以作為物權壹部分的物權請求權,不應因訴訟時效屆滿而消滅。
另壹方面,物權請求權的主要功能是確保對物的完全控制,是保護物權的獨特方法。如果物權請求權因時效期間屆滿而消失,但物權繼續存在,就會使物權成為空權。因此,取得時效與消滅時效的時間差會導致所有權名實混淆,出現權利真空。
三、什麽是訴訟時效抗辯?
也就是說,在已經進入訴訟階段的情況下,如果對方違反了“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且當事人在壹審時未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二審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於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已經失效的除外。
訴訟時效僅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即當事人可以針對債權請求權提起訴訟時效抗辯。所謂債權,是指權利人基於債務關系,請求特定人做特定行為的權利。
綜上,未登記的動產物權可以適用訴訟時效。壹般動產物權的所有權可以不經登記而轉移,除非有特殊的動產物權,不動產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希望對妳有幫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九十六條不適用於下列請求: (壹)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二)不動產權利人、登記的動產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的;(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或者扶養費的;(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