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什麽是私自潛入他人住宅的行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什麽是私自潛入他人住宅的行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未經允許進入他人住宅,可能構成非法侵入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構成刑事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壹)組織、脅迫、誘騙16周歲以下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擴展數據:

非法侵入住宅罪及其構成

侵占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合法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者進入公民住宅後拒不退出的行為。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這壹規定是《刑法》第245條的憲法淵源. "每個人的家都是他自己的城堡”(普通法的原則),公民的住宅具有私人領地的屬性,正如壹位外國哲學家所說:

風可以進,雨可以進,國王不行。住房是公民居住和生活的地方。非法侵入住宅必然會幹擾公民的正常生活,影響其人身安全和生活安寧。

在國外刑事立法中,壹些國家的刑法將侵入住宅罪規定為危害公共利益罪,如德國刑法和現行日本刑法。大多數國家將入室盜竊罪定義為針對個人的犯罪。

我國《刑法》將侵占罪納入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我們不難得出結論,本罪侵犯的類似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但是,本罪的直接客體壹直存在爭議。有人認為是居住權,有人認為是居住安寧權。目前,住宅和平權是最受歡迎的。筆者認為,人身權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權利,住宅和平權從屬於人身權,是住宅成員獨有的權利。

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間,尤其是居住安寧權受法律保護,其本質是私人生活的自由與安寧,因為家是私人生活的載體,是公民最安全、最隱秘、最獨立的世界,也是公民隱私權、財產權等權利和自由的象征。

住宅安寧權是指公民在住宅和個人生活中享有的人格權,包括個人信息支配權、個人生活自由權和私人領域的占有權。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治安管理處罰法

  • 上一篇:委托加工飲料質量問題如何確定責任方
  • 下一篇:我國法律哪壹章規定網絡視頻、作品等。用於教育而非商業目的,不受版權限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