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銀行起訴後,可以協商償還本金,也可以協商減少違約金和部分利息,壹次性還款。當然也可以和對方協商分期還款。如果對方不同意,那麽妳可以選擇開庭,讓法官宣判。當事人被起訴時,應當收集證據,積極應訴。法院會直接送達紙質訴訟和傳票,需要簽收,看是否屬於法院管轄。不符合管轄權要求的,可以在答辯期內提出管轄權異議。妳需要根據對方訴訟的事實,為自己辯護,收集相關證據。相關證據需要人民法院調取的,需要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取。壹切準備就緒後,就等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庭審中要對雙方證據進行質證,結合質證和爭議焦點進行答辯。被告對管轄權無異議的,應訴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回復:原件壹份,根據原告人數提供復印件;答辯狀應當由被告簽名或者蓋章。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蓋章。
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證據:正本壹份,根據原告人數復印壹份。
3.被告資格信息:如果被告是公民,應提供此身份證復印件。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4.被告委托律師代理被申請人的,應當向代理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並註明是壹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壹百二十二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壹百三十三條人民法院對受理的案件,應當根據情況分別處理: (壹)當事人沒有爭議,符合監督程序要求的,可以轉入監督程序;(二)開庭前可以調解的,應當及時調解解決;(三)根據案件情況,確定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4)如果需要開庭,應通過要求各方交換證據來澄清爭議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