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被職業中介機構欺騙,或者被用人單位侵權,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2.如果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對仲裁結果不服,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或申請工傷認定、要求支付社會保險待遇等。,如對處理結果不服,可申請行政復議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如果遇到壹些復雜的訴訟,不了解法律問題,可以向當地工會、婦聯、共青團組織、當地新聞媒體、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門尋求幫助;
5.如果您想了解勞動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體問題需要咨詢,可以撥打“12333”免費勞動保障政策咨詢熱線,工作人員會給您詳細解答。
二、什麽情況下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可以投訴的事項包括:
1.用人單位違反錄用、招聘員工規定的。如招募童工、收取抵押貸款風險、扣押身份證件;
2.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如拒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後不按國家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等;
3.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比如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未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4.用人單位違反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如加班、強制加班、不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等;
5.用人單位違反工資支付規定的。如克扣或無理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加班工資、拒不遵守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規定等;
6.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規定農民工不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責任由農民工承擔;
7.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險規定的。不依法為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不依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
8 .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非法用工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侵害農民工合法權益的;
9.職業中介機構違反職業中介相關規定的。如提供虛假信息、違規收費等。;
10.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的其他合法權益的。
桂林勞動監察機構
1.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處位於桂林環城西二路17號,0773-2800765。
2.桂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位於桂林市吳梅路13號,0773-2887499。
3.靈川縣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大隊位於靈川縣靈川大道中路0773-6818677號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