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守國家秘密是這部法律的直接目的。“保守國家秘密”是指保護和嚴守國家秘密,不得泄露。保守國家秘密是壹種國家責任和行為,必須由體現國家意誌的法律來實施和規範。
保守國家秘密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家秘密是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表現形式,也是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只有依法加強對國家秘密的保護,才能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是黨和國家保密工作的根本目標。安全工作歷來是黨和國家的壹項重要工作。在新的歷史時期,只有切實保守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才能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有力保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壹條為了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秘密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在壹定時期內只為壹定範圍的人所知悉的,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項。
第三條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壹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四條保守國家秘密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應當遵循積極預防、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原則,既保證國家秘密的安全,又有利於信息資源的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
第五條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保密工作。
第六條涉及國家秘密的機關、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管理本機關、本單位的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