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面的內容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內容如下:“前期,社區工作人員已經動員妳進行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由於您的個人原因,您沒有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根據社區村規民約,從8月1起取消妳的居民醫療、養老、年終福利。"
落款為2022年7月25日,蓋有“無錫市錫山區東港鎮林西社區居民委員會”公章。
目前,該通知已被撤回,此事也在調查中。
大家應該都註意到了,上面蓋了壹個紅色的章,但是居委會說這個通知沒有發布。照此解釋,這個通知是偽造的?有人偷了或偽造了公章?然後以妳自己的名義發布這個公告?
還有壹點,通知中取消福利的依據是什麽?這是村規民約。真的是第壹次聽說村規民約可以用來取消國家制定的政策。防疫時有必要對這種違規行為進行重罰嗎?
現在是21世紀的信息時代,政府信息已經公開。大家壹定知道“醫療、養老”等居民待遇是國家層面規定的政策,不是基層和個人隨意決定的。這正是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居委會為什麽要取消這個政策?
從法律角度講,居民公約的內容不能與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相抵觸。
居委會是自治組織,無權取消居民就醫,這是有法律依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二條規定,居委會只是社區相關事務的自治組織,理論上(法律上)不應該有任何行政權。
當然,在當前疫情防控階段,由於行政管理,居委會在壹定程度上行使了行政職能。如衛生法規調整和隔離措施。但是居委會無權取消居民的醫療保障和社會福利。
還有就是所謂的村規民約,內容是需要召開居民大會進行投票,必須通過壹定票數才能符合法律程序。
其實也是有法律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第15條提到了“居民公約”。居民公約的制定需要召開居民會議,全體居民、住戶或者居民小組推選的代表過半數出席,方可召開。會議的決定應當經到會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此外,在我國,新冠肺炎的疫苗接種是基於知情同意和自願的原則,政府已經談論了800次。在處理老年人接種疫苗的問題上,不宜采取限制性措施,只能鼓勵接種。
現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陋習依然存在,疫情已經持續快三年了。大家也要看到,這種習俗並沒有根除,很難說有壹天會遇到。這種行為不僅對防疫工作沒有任何好處,而且扭曲了黨和政府防疫的初心。
動員居民到基層接種疫苗當然是好事,但不能強迫。居民誌願服務是必要的。這個原則政府已經說過很多次了。草根們自己做決定是什麽?但從這次事件來看,通知及時收回是應該的。幸好沒有釀成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