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生態功能不退化。
2.資源和環境不會超載
3、排放總量不突破。
4、環境準入不降低。
擴展數據:
壹.戰略環境評估
指對政策、規劃或計劃及其替代方案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規範化、系統化的綜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應用於具有公共責任的決策。它是針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缺陷而提出的。項目環評自20世紀6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提出並實施以來,在控制和減少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缺點也日益明顯:建設項目處於整個決策鏈(戰略-政策-規劃-計劃-項目)的末端,因此項目環評只能做出補救性努力;單個項目的批準或否決不能影響最初的決策和布局。而當人們著手制定政策、計劃和方案時,環境問題已經潛在地顯現出來了。
二是環境影響評價是環境保護參與國民經濟運行決策的第壹窗口,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是推進綠色轉型的重要抓手。潘嶽說,很多地方的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城市規劃、產業規劃還在忙於粗放式的鋪墊和項目,生態文明還停留在概念層面。目前,規劃環境評價是真正推進綠色發展戰略和規劃的重要手段。在決策鏈的前端及早介入規劃環評,可以讓規劃更綠色、更環保、更有預防性。
三、環境影響評價的分類方法:
(1)按評價對象可分為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2)按環境因素可分為: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土壤環境影響評價、聲環境影響評價、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3)按評價主題可分為:人類健康評價、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分析、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環境風險評價。
(4)按時間順序可分為: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