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帖子的背景
(壹)做好艾滋病患者免費抗病毒治療工作,是落實“四免壹關懷”政策、體現社會對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關懷的重要舉措,事關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權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
(2)起草過程。2012年,我委印發了《全國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手冊》(2012版),提出了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免費抗病毒治療的標準。2014年,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艾滋病感染治療與預防新指南,我委組織國家衛生計生委艾滋病臨床專家組對新標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進行了論證,修訂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標準,擴大了治療範圍。2015年,世界衛生組織再次修訂了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的相關標準。在此基礎上,經國家衛生計生委艾滋病臨床專家組研究論證,決定再次調整我國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進壹步擴大治療對象範圍。
二、標準調整的原則
本次調整艾滋病患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是根據國家《艾滋病防治條例》、《關於進壹步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國發[2065 438+00]48號)、《中國遏制和預防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規劃》、《關於印發〈關於加強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工作的通知》(衛發[2004]106號)、《關於加強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工作的通知》(衛辦發[2005]65433號同時符合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的相關指南和診療標準。
三、主要內容
調整後的標準是,建議對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進行抗病毒治療。用於指導相關單位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強調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應堅持自願原則,不得強制。要求各相關疾控機構和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定點醫院要提高治療管理的規範化水平。
相關鏈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調整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的通知
國衛辦韓毅[2016]第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最新技術標準和國家衛生計生委艾滋病臨床專家組的建議,決定調整我國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標準。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第壹,對於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建議實施抗病毒治療。請組織各相關單位按照新標準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相關工作。
二、開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療應堅持自願原則,並做好治療前咨詢,消除抗病毒治療禁忌癥,不得強制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治療。
三、相關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艾滋病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進壹步提高艾滋病抗病毒治療管理的規範化水平,提高治療依從性和治療效果,減少病毒耐藥性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