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鄉規劃法》收藏家不幹了。
城鄉規劃法是我國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中的基本法,對各級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制定具有規範性和約束力。來源:大考美女編輯
2.城鄉規劃管理條例
國務院有權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國務院6月1993發布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條例》和2008年4月發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是我國城鄉規劃法律法規體系中的行政法規。行政法規和法律雖然是兩個不同的層次,但也是制定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的基本依據。
3.地方法規考試論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以及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依據城市規劃法,相繼制定了地方性規劃法規或實施細則和辦法。《城鄉規劃法》頒布實施後,將依據《城鄉規劃法》修訂或重新編纂有關城鄉規劃的地方性法規。
較大的城市是指:
(1)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
(二)經濟特區所在城市;收藏家的靜修
(三)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收藏家的靜修
4.部門規章來源:大考美女編輯。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劃出讓管理辦法》、《鎮規劃編制辦法》、《近期建設規劃暫行辦法》、《城市規劃強制性內容暫行規定》、《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城市紫線管理辦法》、《城市藍線管理辦法》、《城市黃線管理辦法》等。
5.地方政府規定來源:大考美女編輯。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了配套的地方性行政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