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人身、政治、經濟和文化等方面的基本權利和利益。根據中國憲法的規定,中國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
1,平等權;2.個人自由;3.政治權利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監督和獲得賠償的權利;6.社會和經濟權利;7.教育、科學和文化權利和自由;8.婦女、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
二、中國公民的基本義務1。維護國家統壹和民族團結是中國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之壹。2.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社會公德。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4.依法納稅。5、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公民的合法利益。
我們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從選舉權到政治自由權,都是我們的權利和義務,我們有權行使。但是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否則可能會失去國家賦予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所以要珍惜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1。公民的平等權利。即所有公民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包括所有公民在遵守法律上壹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即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國家保護。但是,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從事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健康、幹擾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人格尊嚴、住宅、通信自由和隱私等不可侵犯。5.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和獲得賠償的權利。即公民有權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向有關國家機關申訴、控告或者檢舉;但是,不允許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6.公民的社會和經濟權利。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物質保障,憲法對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權利作了具體規定。這些權利包括公民的工作和休息的權利,以及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和物質援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