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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如何學習法律?

1,先部門法再法理學。法學太抽象,國內作品整體太空洞,容易讓人對法律產生厭倦感。學法律剛開始不能看法理學。應該先從部門法入手,等到有壹定的積累,再回頭看法理學,這樣可以了解更多,看到國內法理學體系的很多問題。2、國內法先於國際法。國際法中的國際公法與其他法律關系不大,理論上可以先學,但國際法整體上離生活經驗較遠,難以把握,可以先學國內法。學好民法、民事訴訟、商法、經濟法,再學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應該會比較容易。3.程序法之前的實體法。雖然法律發生後,首先是程序其次是實體,但從改變國人觀念的角度來看,也應該強調程序優先。問題是,從制度設計的角度來看,程序規則是為了解決實體問題而存在的。先學習實體法,有助於理解程序法。4.先民法,再商經,刑法,行政法。民法是生活法,對每天發生的各種事情進行調整,相對比較熟悉,也比較容易學會。商法和經濟法是民法的壹些變化。學了民法之後學商經更容易。民法/商法/經濟法調整的日常生活/經濟交易進壹步成為刑法和行政法的調整對象。相對於刑法/行政法的調整,民商法更貼近正常生活。學好民商法,了解基本的生活秩序和經濟秩序,再看看刑法和行政法,就比較容易了。因為行政法是最復雜的,所以建議刑法之後是行政法。以上是大致的學習順序。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愛好來學習。關鍵是要始終保持學習法律的熱情。法律的內容龐雜,很多學科需要日積月累壹點壹滴的積累。對於法律初學者,建議使用權威的本科教材,而不是司法考試用書,講解更透徹,也相對冷靜。也可以看壹些著名的訪談、案例分析、法治新聞等。,而且妳也可以抽時間去高校聽課,或者聽聽講座,感受壹下氛圍。壹開始不要鉆得太深,理解就好。在妳有了整體感覺,能夠判斷理論的深度之後,妳就可以加強對最基本內容的把握。難的或者瑣碎的內容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和興趣來學習,壹開始可以跳過。友情提醒:1。建議不要看《法學概論》、《法學導論》、《法學基礎》之類的書,太簡單了,幫不了妳理解法律,也增添不了趣味性。2.建議妳壹開始不要看王黎明,因為基本概念不準確,會影響妳以後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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