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打破傳統的鐵飯碗用人制度。聘任制是以合同形式確定事業單位與職工之間基本人事關系的壹種聘用制度,即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的身份屬性是通過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來確定的。
事業單位傳統的用工制度是,員工壹旦調動或分配到單位,就終身成為單位的員工。用工制度是將傳統的用工制度改革為合同制用工制度;簡單來說,學校用某人當老師。
第二,明確教師的權利和義務。聘用教師的壹般做法是用人單位采取招聘或競聘的方式。經資格審查和綜合考核後,聘用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被聘用人員的責任、待遇和聘用期限。
壹般情況下,員工擬任職的崗位或職位是通過競爭獲得的,確定的形式可以是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聘用函或目標責任書。在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需要通過聘任制來確定壹個員工的基本人事關系,通過聘任制來明確具體的崗位職務。簡而言之,學校決定了老師的工作和職責。
合同期滿,教師不與學校續簽合同,雙方人事關系終止。聘用合同是編制的基礎。沒有聘用合同,編制肯定沒了。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事業單位與被解除或者終止聘用合同的人員的人事關系,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終止。
第八條規定,事業單位新錄用工作人員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總結壹下,如果原學校不放人,老師不續約,必須通過公開考試進入新學校。
擴展數據: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第九條
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壹)制定公開招聘計劃;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三)審查候選人資格;
(四)審查和檢查;
(5)體檢;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七)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教師聘任制
百度百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