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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不負刑事責任的人是誰?

1,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是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的,即相對刑事責任年齡。年齡在14-16的人,不犯上述罪行的,不追究刑事責任。

3.14周歲以下的人不承擔刑事責任,無論是哪種行為對社會都有危害,也就是完全沒有刑事責任的年齡。

4.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5.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病理性醉酒是壹種精神疾病。在病理性醉酒的情況下,犯罪壹般不負刑事責任。但如果行為人明知是病理性醉酒,仍飲酒,則醉酒後的犯罪應負刑事責任。

病理性醉酒又稱特發性酒精中毒,是指飲酒量不足以使普通人醉酒,在飲酒過程中或飲酒後不久突然出現激越、沖動、狂怒、攻擊或破壞等明顯的行為和心理變化,可能造成自傷或傷害。發作時有意識障礙,也可出現妄想、幻覺和片段性妄想。

擴展數據

根據刑法

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負刑事責任的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造成危害結果的,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必要時,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時犯罪,應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聾啞人或者盲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刑事責任年齡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病理性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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