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件收費的規定:
1.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收取6000-100000元之間;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人民幣;
2.法律文件:代表他人撰寫、修改和審閱法律文件。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通過協商每份文書收費在600-2000元之間;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費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間協商。
4.代理律師公證:律師公證事務不同,交涉費在1500-3000元/件之間;
5.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在1.5萬-2萬元之間。
6.律師調查:費用根據調查項目協商。
擴展數據:
民商事案件服務費
第壹,壹審階段
爭議對象的計算比例(計算基數)
65438+萬元以下的部分,1.7%,但不低於5000元。
2.6%的爭議對象大於65438+萬元但小於1萬元。
3.5%的爭議對象為654.38+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
4.爭議對象500萬元以上654.38+00萬元以下的3%。
5.1%爭議對象大於10萬元但小於5000萬元。
6.爭議對象5000萬元以上的0.5%。
二、二審階段
1.案件壹審不代理而僅二審代理的,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3、?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第三,再審(上訴)階段
1、?不代理壹審、二審的再審(上訴)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或二審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百度百科-律師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