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
無錫市教育局是行政機關。人員編制:54名行政人員和2名後勤服務人員。內設機構14個(黨委另設),掛信息辦、教育綜合改革辦、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行政許可服務辦公室、港澳臺教育事務辦公室、德育辦公室等其他牌子。
無錫市教育局部門職能:
(壹)貫徹執行教育方針、法律和法規;擬訂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地方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全市教育改革。
指導全市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科研改革;負責城市民辦教育和民辦學校(教育機構)的管理和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教育機構的辦學行為,推進全市教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市教育基礎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二)統籌規劃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區教育;開展幼兒教育指導和服務,優化學前教育資源,提高學前教育發展水平。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深化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城區義務教育總體布局,規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設置;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協調部門、省屬高校和地方的相關工作。
(三)統籌管理教育經費。擬定全市教育資金籌集、資金使用管理和教育收費政策;城市學校基本建設的統籌規劃和宏觀管理;負責市級教育公共服務購買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本系統的內部審核;指導全市學校後勤改革;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資產和教育經費。
(四)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學歷教育和招生工作。編制全市普通高中和地方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劃;指導和管理全市學歷教育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其他相關教育考試;負責全市地方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指導全市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
(五)對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安全、國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普、環境保護、人民防空、信息技術應用、校外教育等進行宏觀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