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無形資產攤銷需要在企業出售無形資產的當月停止。對於折舊,無形資產和固定資產的準備金正好相反。為此,企業的財務人員必須明確,才能勝任。企業不能因為財務人員的無知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不是所有的無形資產都需要攤銷,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需要攤銷。但這並不意味著企業可以忽視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需要定期進行減值測試。
然後知道已經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是不能轉回的。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大於其可收回金額的,按照其差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壹經提取,在以後期間不能轉回。
最後,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是指確認無形資產價值的金額。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包括開發過程中的研發支出、開發過程中收集的材料和開發過程中發生的人工成本。
采用收益法評估無形資產時,應當:
1.以獲得的有關無形資產的信息為基礎,根據被評估無形資產或類似無形資產的歷史實施情況和未來應用前景,結合已經實施或擬實施無形資產的企業經營狀況,重點分析無形資產經濟利益的可預測性,適當考慮收益法的適用性。
2.合理估計無形資產帶來的預期收益,合理區分無形資產取得的收益與其他資產,分析與收益相關的預期變動、收益期、成本、支持資產、現金流量和風險因素。
3.保持預期收益與折現率壹致。
4.根據無形資產實施中的風險因素和貨幣的時間價值合理估計折現率,無形資產的折現率應不同於企業或其他資產的折現率。
5.綜合分析無形資產的剩余經濟壽命、法定壽命及其他相關因素,合理確定收益期。
綜上所述,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折舊,下月起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下月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
第十二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壹)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已扣除自行開發費用的無形資產;
(2)自創商譽;
(三)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4)其他不能從攤銷費用中扣除的無形資產。
第十三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發生的下列費用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分期攤銷,允許扣除:
(壹)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重建支出;
(2)租入固定資產改造支出;
(三)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
(4)其他應視為長期待攤費用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