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具體處罰是:扣留機動車,不得繼續行駛,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也可以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因為無證駕駛是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人資格的人,在相應的處罰中沒有與駕駛證記分相關的處罰,只有罰款和拘留。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機動車的。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
壹、無證駕駛的構成要件:
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機動車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4、機動車行駛時速超過百分之五十的。
二、無證駕駛中對駕駛人的處罰標準:
1.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車輛的,扣留車輛,處以1500元罰款,也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2.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汽車的,處1.5元罰款,扣留車輛,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的,處1500元罰款,扣留車輛,拘留不滿15日,扣6分。
3.以非法手段取得駕駛證的後果: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的,處2000元罰款,沒收證件,處15日以下拘留,扣留車輛。如果造成人員傷亡,也要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