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屬於民法。民法是規定平等主體之間人身和財產關系的法律。這是私法
除了物權法,民法還包括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法律。
物權法是調整有形財產關系的法律,調整無形財產關系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物權法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包括物權法、債權法(主要是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繼承法、知識產權法、個人人格權法等。物權法是專門規定民事主體(法人和自然人)對財產的占有、收益、使用和處分權利的法律。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權、地役權、建築物區分權等。明確壹點,物權法主要是保護人民財產不受非法侵害的法律,是保護人民財產權利的法律。英國有句古話“窮人的蝸居,風雨能進,國王不能進”,體現了物權法的保護功能。
二、如何解決不動產糾紛
1.關於案件的受理,規定因不動產物權歸屬以及作為不動產物權登記依據的買賣、贈與、抵押而發生的訴訟,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依法受理,由民事審判部門依法審理。
2.從不動產登記簿在訴訟中的證明力來看,規定對有爭議的不動產物權歸屬的最終判斷應當依賴於對原因行為或者基礎關系的審查,所以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記載與物權狀態不符且是不動產物權的真正權利人的,應當支持其訴訟請求。
第三,主產權和從產權的區別
1.主物權:“從物權”的對稱性是指以其他權利的存在為前提,不獨立存在的物權,其效力不受所有權、地上權等其他權利的存在或消滅的影響。
2.從物權是指必須依附於其他權利的物權。如抵押、質押、留置等,都是為有擔保的債權而設定的。在與被役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關系中,地役權也是壹種財產權。
3.兩者的區別在於,不必依附於某些權利。主產權獨立存在,從屬產權必須依附,但主產權可以轉化為從屬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