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招投標過程是物業及設施的維護費,包括室外、水平、行走、衛生、中央空調系統、系統、安防系統、電視應答系統、電話系統、電氣系統、排水系統等機器、設備、機械裝置及設施。
收取物業費的基本條件:
1,小區關閉;
2、有不少於住宅總建築面積千分之三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3、綠化率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包括水面;
4、綠化、休閑活動中心,場地1500平方米;
5.固定活動大廳300多平方米;
6.1專用固定停車位;
有樓宇可視對講系統、監控系統、電子巡更系統或者三項以上其他安全防範措施;
8、固定體育場地不少於兩項設施;
綜上所述,《辦法》除了基本條件、維護公共秩序、保潔服務外,還列出了房屋管理、未維護、綠化養護管理、綜合管理服務等相應條款,工信部必須滿足全部條件,才能收取相應費用。
法律依據: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
第四條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管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對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明碼標價,價格完整,內容真實,標誌醒目,字跡清晰。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方式、收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應當標明基準收費、浮動幅度和實際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