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由物業公司與業主簽訂,供水供電合同由業主與供電局、供水公司簽訂。這是兩種平行而獨立的法律關系。
物業公司只維修保養供水供電設備,不維修水電供應商。水和電的提供者是供水公司和供電局。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業主與供水公司、供電局之間的供水供電是壹種合同關系。只有在業主有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的情況下,供水公司或供電公司才有權停止供水供電。
從上面可以看出,物業公司提供物業服務,供水供電是供電供水部門的責任;因維修水電設施需要臨時停水停電時,壹般應遵循以下程序:
1.如遇計劃停水停電,應提前24小時通知業主(居民)和各工作單位,並在所有樓棟、大堂公告欄、小區電子顯示屏發布通知。在張貼通知上登記通知並保存。
對相關設備進行正常維護,並耐心向業主(住戶)解釋,爭取支持和配合。如果斷水,用生活水箱臨時供水。如果長時間停水,要聯系供水、消防等單位解決供水。停電自動啟動,發電機臨時供電。
2.突然停水停電時,十分鐘內發出簡要通知,1小時內發出書面通知,內容包括原因、預計恢復停水停電時間。並通知張將毛巾放在每棟樓大堂顯眼的位置,並保存文件。維修和保養相關設備,耐心向業主(住戶)解釋並取得支持和配合。如果斷水,用生活水箱臨時供水。如果長時間停水,要聯系供水、消防等單位解決供水。停電自動啟動,發電機臨時供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