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夫壹妻制是西周婚姻制度的基本要求。古代男人雖然可以有嬪妃和婢女,但合法的妻子只能有壹個,而且只有妻子生的孩子是直系,其他都是嬪妃,在家庭中地位較低。
“同姓不婚”是西周婚姻的前提條件。西周實行不得同姓通婚的原則,主要基於兩點:壹是長期的經驗證明,同姓通婚會影響整個家族和民族的發展;其次,禁止同宗通婚,可以多搞異姓聯姻,即通過聯姻加強與異姓貴族的聯系,鞏固自己的統治。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西周婚姻的另壹原則。《詩經》說:“娶妻必告父母”,“娶妻必經媒”。在宗教法律制度下,子女的婚姻大事需要父母來決定,並通過媒介的中介來完成。否則就是違法的,叫“淫蕩”,不被宗教和社會認可。
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應該是“壹夫壹妻制,納妾制”。“妻”和“妾”,從身份、地位、禮儀上來說,壹定不能混為壹談。
妻子是丈夫的合法配偶,也是家庭的女主人。在婚禮上,妳必須經歷壹個非常正式和復雜的禮儀程序。自周朝以來,所謂的“六禮”已經形成,成為婚姻的標準儀式。這六禮分別是:收禮(求婚)、問名(問女方姓名、生日)、那吉(在廟裏根據雙方姓名、生日來占蔔吉兇)、收禮(正式給彩禮)、約會(定婚期)、親迎(男方接她回家)。除了最後壹步,前面所有的環節都要給女方送禮。經過這樣正式的儀式,是為了表示對婚姻的重視和對妻子的尊重。
到了後世,隨著禮樂的崩潰,實際的婚姻可能沒那麽麻煩了,但也要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於婚姻是壹生的大事,不僅關系到男女雙方,還關系到兩個家庭甚至兩個家庭的聯系,所以很講究“門當戶對”。